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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急通知打赢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战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01 09:23:22 | 浏览次数: |
黑龙江省发电
发电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签批盖章 赵中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 特急 明电 黑森防明传〔2019〕4号 黑机发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发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急通知打赢清明节 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战役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春防会议精神,强化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清明节期间是我省人为火灾的高发时段、火灾防范的重点时段、火源管控的难点时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下大决心、动硬措施,用真功夫,把“清明节战役”当做当前重大任务来完成,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严密部署,从严从细抓防范,小题大做抓防火。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森防指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充分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森防战线的光荣使命,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严防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三个不发生”。 二、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我省集中连片的墓地和坟头共有100余万处,大部分处于林区草原周边,由于民俗习惯清明节上坟烧纸、烧香祭祀活动频繁,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各级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宣传和管控力度,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祀,广泛宣传因祭祀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各单位要提前谋划,细致研究划分重点时段和危险地区,组织人力密切监控,死看死守,严加防范,兵力装备前置,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要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增设临时检查站,加大墓地坟头周边巡护密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切实做到“守住路口、看住坟头、管住火源”,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 目前,正值市、县两级机构改革的关键阶段,各地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防控体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避免责任悬空、工作弱化问题。清明期间,各级要提前安排工作组检查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深入重点地段、关键部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活动,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落实区域责任,明确区域任务,墓地坟头地块落实责任人,实行市级包片,县、区(局)包点,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包墓地坟头责任网络。战役开始后,各检查组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各地专业队伍是否上岗到位,各类扑火物资是否配齐补足,通信联络是否畅通,战役预案是否健全有效。通过督查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面加强预警响应机制落实,不断提升火情监测能力 据预测,清明期间,各地气温普遍回升迅速,且较往年偏高。各地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短期火险天气预报,在景点、路口、居民点等重要地段,通过悬挂警示旗、宣传标语等方式,警醒人们注意森林草原防火。各级各类专业人员要上岗到位,持续加强高空瞭望、飞机巡护、地面巡查力度,密切监控辖区情况,各级值班值守人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和2小时反馈制度,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如遇高危火险天气,要通过各类媒体及时预警通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做到积极主动,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做好应对任何风险隐患准备。 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10日),各地要于每日15时前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通过省森林防火网,上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4月8日20时前上报清明节战役总结。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签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 特急˙明电 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20号 中机发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清明节将至,全国已陆续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关键期。这一时间段,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据统计,近5年来35%的森林草原火灾集中在4月份,90%以上系人为原因引发。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违规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给火灾防控带来严峻挑战。为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扶贫攻坚等方面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近期,李克强总理又多次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森林草原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广大山区牧区作为扶贫攻坚重要战场,做好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于保护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民俗用火高峰期,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决心、动硬措施、用真功夫,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全力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攻坚战。 二、加强防控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当前,正值市县两级机构改革的关键阶段。各地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防控体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避免出现责任悬空、工作弱化等现象。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防控责任分解到公墓、坟场、山头、地块。各级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应急、林草、公安、民政等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宁可抓重、绝不抓漏,共同应对好清明节期间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各地要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组织实施绿色祭扫、低碳祭扫,继续推进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方法,改变不良用火的传统习俗。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防灭火宣传,融合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体,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公益宣传和新闻报道,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深入社区、乡村、学校,走近市民、林农、学生,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环境,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用火特点,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牧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各类瞭望、巡护人员要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牧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严肃追究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公职人员责任。 六、加强预警监测,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健全联动机制,完善指挥体系,及时修订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专项预案。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要加强战备值班,强化练兵备战,高火险时段要前置力量、靠前驻防。要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做到火险早发布。要加强卫星监测、雷电监测、高空瞭望、飞机巡护、地面巡查的立体监控,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和2小时反馈制度,切实做好火灾监测和境外火堵截,确保火情早发现。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信息,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做到火情早报告。一旦发生火灾,要重兵投入、快速扑救,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清明节期间(4月1日-10日),各地要于每日17时前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上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值班电话:010-83933301,83933302;传真:010-83933303。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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